(原文章标题:前男友高管信披违反规定新潮能源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通知单) 9月3日夜间,新潮能源发布消息称,前不久企业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事前通知单,因企业因涉嫌违背信披要求,中国证监会决策对新潮能源、黄万珍、胡广军、杨毅给与警示,并各自惩处三十万元、三十万元、三十万元、十万元的处罚。 通知单表明,该事来源于2017年的违反规定贷款担保事宜。2016年6月1日,北京市恒天龙鼎项目投资管理处(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恒天龙鼎)与上海市珺容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珺容战略资源5号基金基金合同》(下称珺容5号),恒天龙鼎注资五亿元做为优先投资者,参加新潮能源公开增发股权回收财产新项目。2016年6月13日,恒天龙鼎与北京市正和兴业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正和兴业)签署《回购协议》,承诺正和兴业在恒天龙鼎付款五亿元基金认购合同款生效日9个月内一次性认购其基金认购。 2017年10月,恒天龙鼎向恒天中岩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天中岩)出让所有珺容5号基金认购,恒天中岩亦与正和兴业签署《回购协议》,承诺正和兴业认购恒天中岩拥有的珺容5号基金认购,上述情况《回购协议》与此同时承诺由新潮能源做为担保人给予无尽法律责任确保。2017年10月14日,新潮能源曾任老总黄万珍、曾任经理胡广军分配曾任公司监事杨毅在《保证合同》上盖上公司印章,涉及到贷款担保额度6.13亿元,占新潮能源2016年度经财务审计资产总额的11.24%。 经中国证监会查清,针对以上贷款担保事宜,新潮能源未立即给予公布,也未在2017年年报和2018年上半年度汇报中公布,以上个人行为涉及违背信披管理条例等要求,中国证监会从而做出上述情况惩罚。 通知单还表明,2018年6月20日,因正和兴业自始至终未按承诺执行认购责任,恒天中岩将正和兴业、新潮能源提起诉讼至北京市高院,规定正和兴业付款认购合同款6.13亿元及合同违约金0.6三亿元,并由新潮能源担负连同连带担保责任。2018年12月18日,北京市高院向新潮能源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2021年3月22日,恒天中岩就此案明确提出撒诉申请办理,北京市高院判决准予恒天中岩撒诉,有关事宜新潮能源均已公示公布。 新潮能源先前公布的公示表明,企业在职股东会在接到以上应诉通知单以前对该贷款担保不知道,且有关以上起诉谈及的贷款担保,没经企业股东会、股东会决议,2018年12月24日,企业已向公安部门报警,2019年6月20日,企业接到相关公安机关提供的《立案告知书》,告之企业前男友管理者因任职期因涉嫌渎职犯罪被公安部门邢事立案调查,2021年5月15日公示表明,企业前不久已接到烟台市派出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传出的《并案侦查情况说明》,告之企业报警的一部分前男友高管因涉嫌背信危害上市企业权益一案,已与立案调查的专案并案侦察。 材料表明,黄万珍出任老总期内,新潮能源发生了几起境外投资损害及违反规定贷款担保事情,最受关心的便是喀什合盛源六亿项目投资事情和广州农商行的2五亿贷款担保一案,最后造成 新潮能源十几亿人民币境外投资和贷款倾家荡产,也是让新潮能源迄今依然纠纷案压身。 在职高管登台至今,积极主动解决前男友留有的“历史时间遗留”,现阶段新潮能源历史时间遗留下的10项起诉中,企业已申诉成功7项,已审结5项,在其中就包含以上恒天中岩提起诉讼新潮能源一案,经融洽后上诉人积极撒诉,企业风险性处理早已获得重大突破。 新潮能源销售业绩不断稳步发展,上半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1.09亿人民币,属于上市企业公司股东的纯利润为3.0三亿元,比上年同期提高200.87%,二级市场上,新潮能源近10个股票交易时间股票价格累积增涨超出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