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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暂免收取全部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至今年底

2021-09-09| 发布者: 维新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6月11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官网发文称,自2021年6月15日起,新增暂免收取2021年部分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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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官网发文称,自2021年6月15日起,新增暂免收取2021年部分上市公司上市费。

  具体来看,此次暂免收取上市费涉及三部分:

  一、暂免收取全部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股至8亿股(含)之间的上市公司2021年上市年费。

  三、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减免事宜仍按照《关于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上市费的通知》(上证发〔2021〕1号)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不久前的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也曾发布《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称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本所在现有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基础上,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至8亿(含)之间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上市年费。

  同时,为进一步支持湖北省经济加快恢复发展,深交所拟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此期间,继续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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