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8| 发布者: 维新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移动学习终端教学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其中规定: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批同意的移动学习终端及教育APP等配套教学资源和服务,不得要求学生使用;②江苏严禁将手机作为移动教育终端带进课堂;③学校统一使用的移动学习终端及相关教学资源和服务,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费用。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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